學術不端文獻論文查重檢測系統 多語種 圖文 高校 期刊 職稱 查重 抄襲檢測系統
研究人員過去會因自己的學術不端行為受到警示,但當共同守則落定后,將會面臨很嚴格的處罰。 以前那些未納入懲戒范圍的輕度學術不端行為之后應該受到法則的約束。 在科技部和社科院的牽頭下,必須要在科研機構中建立起誠信制度。
為何高校學術不端行為會屢禁不止呢? 01 與利益、“帽子”掛鉤,是學術不端的主要誘因 蔡元培曾指出:“大學者,研究高深學問者也。 ” 大學學術研究的目的,本應該是創新學術成果,服務人才培養,推動文明進步。
第十三條科學技術部應當根據其權限和科研不端行為的情節輕重,對科研不端行為人做出如下處罰:(一)警告;(二)在一定范圍內通報批評;(三)中止項目,并責令限期改正;(四)終止項目,收繳剩余項目經費,追繳已撥付項目經費;(五)在一定期限內,不接受其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的申請。 上一篇: 論文檢測修改方法有哪些? 下一篇: PaperRight-新一代論文查重系統
2009年3月19日,教育部發布了《關于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 《通知》對學術不端行為進行了具體界定,包括:(一)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二)篡改他人學術成果;(三)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四)偽造注釋;(五)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六)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七)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這是教育部文件的第一條,它對學術不端行為作了界定。 《通知》主要不僅僅是為了界定學術不端,而是要對如何治理、懲處和預防學術不端作出要求,拿出措施,提出政策。 在《通知》第二條中要求:高校對本校有關機構或者個人的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負有直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