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文獻論文查重檢測系統 多語種 圖文 高校 期刊 職稱 查重 抄襲檢測系統
這類錯誤本來可以避免,是不應該發生的,但是犯錯者并無惡意,是無心造成的,屬于“誠實的失誤”。 犯錯者應該為其失誤受到批評、承擔責任,但是是屬于工作態度問題,并沒有違背學術道德。 還有一類是學術不端行為。 這類錯誤本來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讓它發生了,存在主觀惡意,違背了學術道德,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存在學術造假、學術不端問題的原因是什么? 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到位;監管力度不夠;未全面培養相關誠信意識;論文評判標準不正確;論文評判人員自身素養不能保證;法不責眾;后果對社會影響小導致大眾不重視該問題等都是造成學術造假、學術不端問題頻發的原因。 因此,要減少這類事情的發生,需要采取一些行動,嚴厲打擊學術造假、學術不端問題很有必要。 然而,報告中顯示, 7.61% 被訪者認為不應該嚴厲打擊學術造假問題。 在是否應該將學術造假、學術不端問題列入刑法范圍這個問題上, 88.83% 被訪者認為應該將這些行為列入刑法范圍, 11.17% 則認為不應該。
學術不端緣何屢禁不止? 在當前這種以科研項目、科研經費、論文數量為評價指標的排名競爭環境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作為最容易發現學術不端行為的主體,即使發現科研人員存在違反學術道德和法律的行為,多少報以一種“家丑不可外揚”的心態。 相當多的科研不端行為,只有在經媒體曝光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后,才對其處理。
學術研究是由人來做的,像人類的其他行為一樣,學術研究會出現種種錯誤。 這些錯誤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限于客觀條件而發生的錯誤。 這類錯誤難以避免,也難以覺察,隨著科學的進步才被揭示出來的,犯錯誤的科研人員沒有責任,不該受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