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文獻論文查重檢測系統 多語種 圖文 高校 期刊 職稱 查重 抄襲檢測系統
中國知網學術不端文獻檢測系統,支持本、碩、博各專業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 支持“中國知網”驗證真偽!"期刊職稱AMLC/SMLC、本科PMLC、知網VIP5.3/TMLC2等軟件。
第三十一條 經調查認定,不構成學術不端行為的,根據被舉報人申請,高等學校應當通過一定方式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 調查處理過程中,發現舉報人存在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等行為的,應當認定為舉報不實或者虛假舉報,舉報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一、我國關于學術不端行為的政策規定. (一)《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2013年開始實行的《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是我國教育部在綜合以往有關學位論文的規定基礎上頒布的有關學術誠信建設的規章制度。. 該辦法規范了學位論文管理、規定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以及明確包括學生、指導老師、學位授予單位及院(系)等培養單位在內各主體在各級學位申請過程中應承擔的責任及處理辦法。. 在本辦法中,教育部規定了六種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即:(1)購買、出售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買賣的;(2)由他人代寫、為他人代寫學位論文或者組織學位論文代寫的;(3)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的;(4)偽造數據的;(5)有其他嚴重學位論文作假行為的。. (二)《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
這是在學生主體中出現學術不端的重要原因之一。 無論是在高等院校還是科研機構中,論文發表數量在職稱評定、評價研究質量等環節當中仍占有很大比例的地位,很大程度上加重了科研工作者的焦慮與負擔,從而加劇科研工作者剽竊、抄襲、弄虛作假以及發表“水文”以次充好等行為的出現。 首先,“學問”與“品德”是一位優秀的科研工作者必不可少的品質。
第十三條 對學術不端行為的舉報,一般應當以書面方式實名提出,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舉報對象;. (二)有實施學術不端行為的事實;. (三)有客觀的證據材料或者查證線索。. 以匿名方式舉報,但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或者線索明確的,高等學校應當視情況予以受理。. 第十四條 高等學校對媒體公開報道、其他學術機構或者社會組織主動披露的涉及本校人員的學術不端行為,應當依據職權,主動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 高等學校受理機構認為舉報材料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作出受理決定,并通知舉報人。. 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 學術不端行為舉報受理后,應當交由學校學術委員會按照相關程序組織開展調查。.